清新县扶贫办开展排头兵
实践活动的实施方案
根据《中共清新县委办公室转发县直机关<关于在县直机关开展以创建和谐机关 确保“三个走在前列”为主题的排头兵实践活动的意见>的通知》(清新委办发[2006]5号)的要求,结合我办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省委九届七次、八次全会和市委四届八次全会以及县委四届四次全会各项工作部署,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为战略目标,以全面加强党的建设为保障,紧紧围绕促进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的任务要求,在建立健全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长效机制、坚持“继承、创新、提高、发展”上下功夫,进一步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思想,突破阻碍科学发展的体制障碍,破解制约科学发展的各种难题,推动经济社会发展转入科学发展轨道,提高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能力,努力实现改革开放和党的建设有机结合、相互促进,把创建和谐机关,确保“三个走在前列”的目标要求落到实处,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更好地发挥排头兵作用。
二、具体安排
我办开展排头兵实践活动,从2006年3月开始到12月结束,分三个步骤进行。
(一)动员教育,夯实当好排头兵的思想基础。
1、组织动员。3月份,按县直机关开展排头兵实践活动的要求,召开动员会,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开展排头兵实践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明确主要目标和任务、方法步骤和责任要求。
2、组织学习。4月份,结合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和省委九届七次、八次和市委四届八次全会和县委四届四次全会精神,认真学习党章。最近,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央纪委第六次全体会议上发表了重要讲话,强调:“要始终把学习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作为全党的一项重大任务抓紧、抓好”。 在四月十七日邀请党校老师讲课,充分领会胡锦涛总书记关于我省发展排头兵作用的指示精神和县委的部署要求,组织好三个专题学习: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与推动我省经济社会更快更好发展;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与构建和谐广东;全面加强党的建设与当好排头兵。通过学习教育,强化对“三个走在前列”的理解,增强当好排头兵的光荣感、责任感和使命感。
3、组织讨论。5月份,围绕“三个走在前列”,组织开展“如何当好排头兵”、“如何树立党员形象”大讨论,并将讨论情况进行整理,形成书面材料上报县直机关工委。
(二)真抓实干,开展“三创三促”的实践活动。
6-10月份,围绕“三个走在前列”的要求,结合我单位实际和特点,积极开展“三创三促”的实践活动。
1、创新工作促发展。把当好排头兵的要求作为推动本单位工作创新发展的动力,重点是着力改革攻坚,破解发展难题和创新扶贫思路,抓好新时期的扶贫开发工作。在着力抓好排头实践活动“四个推动”任务上采取有效措施,拿出实际行动。要结合本单位实际,组织力量,重点破解制约发展的难题。主要领导要亲自组织,亲自研究,当好改革攻坚和创新发展的带头人。
2、创建和谐促稳定。把当好排头兵的要求落实到创建和谐机关和促进社会稳定之中,着力抓好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创建和谐的领导班子。建设一个团结、务实、高效、廉洁的领导班子;二是创建和谐的党员干部队伍。以提高公务员队伍执政能力为核心,强力推进责任政府建设,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机关党员干部队伍;三是创建和谐的党群关系。以贯彻执行党的群众路线为核心,始终把人民满意不满意、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做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同时要充分利用“十百千万”干部下基层驻农村为契机,努力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把为基层群众办实事、解难事、做好事的过程,作为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巩固党的先进性建设成果、改善党群干群关系、增进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的过程,从而促进社会的稳定。
3、创先争优促党建。把当好排头兵的要求作为实践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必须进一步加可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努力提高“六个能力”,重点开展好“五项活动”,即纪委教育学习月、机关作风建设、创先争优(创先进基层党组织、党员先锋岗和争当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党员服务日以及民主评议党员等活动,组织支部党员到挂扶村开展党员服务日活动,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三)组织评议,检验排头兵实践活动成效。
11-12月份,对照“三个走在前列”的要求,制定评分标准,组织开展排头兵实践活动见成效评议,采取自评和他评相结合,以他评为主的方式对落实排头兵实践活动“四个推动”的情况进行评议。
排头兵实践活动结束后,要认真总结经验,搞好评比。
三、加强排头兵实践活动的组织领导。
单位成立排头兵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由陈格兴主任任组长,邓伟坚、程超光任副组长,廖正贤、罗发棉、陈佩文、林静妍为成员,负责活动的组织领导、协调及日常工作。
清新县扶贫开发办
2006年3月23日